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军队的核心战斗力——信息力和结构力。结构力是军队因大量采用信息技术而使其武器装备、军事人员、体制编制和军事理论实现科学合理的整合后产生的1+1〉2的作战能力。这里,我们可把结构力分解为功能结构力和组织结构力。功能结构力是指目标探测、跟踪识别、指挥控制、火力打击、战场防护、作战机动和毁伤评估等作战功能实现一体化后产生的作战能力;组织结构力则是陆、海、空、天、电等各作战单元和各种部队一体化、网络化后生成的作战能力。